陈光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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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光(1918—1949),原名陈益昌,广东梅县人。1935年“一二·九”运动爆发后,陈光和进步学生一起参加抗日救国运动。随后,于193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冬,担任中共梅县南口区委书记。1943年,陈光受组织委派来到广西,先后在长安中学和四维中学任教,以中学教师的身份为掩护,在进步青年中宣传革命思想。1945年,陈光出任中共柳州日报特支领导的《柳州日报》警卫队政治指导员,参加敌后游击战。
      抗战胜利之后,陈光赴柳州龙城中学任教,继续以教师身份,开展地下工作。他鼓励、指导进步学生阅读革命著作,通过读书交流和时政讨论的方式,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觉悟,为组织培养革命力量。1946年,陈光担任中共柳州特支书记。1947年夏,新桂系当局制造“七月事件”,使桂林市党组织遭到破坏,多数党员因身份暴露被迫转移到农村地区。同年,陈光临危受命,调任桂东地区特派员,随后担任桂林市临时工委书记,负责联系中共桂北地区的党组织和游击队。1949年初,陈光担任中共桂林市城市工作委员会书记,领导党员和进步青年开展罢工、罢课、护厂、护校等群众运动,给国民党反动派以沉重打击。
      1949年10月,陈光不幸被捕入狱,先被关押于定桂路,后移至铁佛寺监狱。在狱中的一个多月里遭受了烟熏火燎、坐老虎凳、钢鞭抽打等20多种酷刑,但他严守党的秘密,坚贞不屈,并严厉斥责敌人:“我们的人民解放军已经向广西挺进,你们的末日就要来到了,你们唯一的出路是向人民投降。你们想要在我身上得到什么东西,绝对办不到!”。反动派恼羞成怒,于11月11日将陈光同志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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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李红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