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博物馆“5•18国际博物馆日”系列报道十四——《冯骥才:文化遗产日的意义》(摘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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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骥才,1942年生于天津,浙江宁波人,当代著名作家、文学家、艺术家,民间艺术工作者,民间文艺家,画家。早年在天津从事绘画工作,后专职文学创作和民间文化研究。其大力推动了很多民间文化保护宣传工作。现任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执行副主席,中国小说学会会长,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国际民间艺术组织(IOV)副主席,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委等职。
人类的遗产观是怎样形成的
遗产是个古老的词汇。它的原始概念是先辈留下的财产。在这种传统的遗产观中,遗产只是一种私有的物质财富。
进入19世纪中期以来,遗产的内涵悄悄地发生了变化。
开始有人把祖先留下的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公共财物视作遗产。这是另一层意义上的遗产,就是文化遗产。它是一种公共的、精神性质的财富,需要人们共同热爱,世代传承。
这种崭新的遗产观的产生,缘于整个人类文明的转型。
人类的文明由远古到今天,一共经过两次“转型”。一次是由渔猎文明转为农耕文明。在中国,差不多是在七千年前的河姆渡文化时期。在那时人类不可能懂得遗产的保护,所以渔猎文明荡然无存。再一次就是近一个世纪――农耕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的转化。在文明转型期间,新旧事物的更迭非常无情。而且人们不是很快就能看到正在逝去的事物内在的文化价值与精神价值。遗产的消亡正是在这种“物换星移”的时候。因此说,谁提早认识到遗产的价值,谁就能将珍贵的遗产留住。迷人而沉甸甸的巴黎和罗马就是靠着一种前瞻性的眼光才得以保存下来的。
最先和最鲜明地表达出这种新的遗产观的是法国作家雨果。他在那篇著名的《向文物的破坏者宣战》中,用激愤的语言斥责当时大肆破坏法国城市历史的人,昂首挺胸地捍卫着法兰西的历史文明。文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要“为名胜古迹制定一项法律。为艺术立法,为法兰西的民族性立法,为怀念立法,为大教堂立法,为人类智慧最伟大的作品立法,为我们父辈集体的成果立法,为被毁坏后无法弥补的事物立法,为一个国家前途之外最神圣的东西立法……”
这段话写于1832年。法国正处于工业化发端之际。他的文化敏感和文化责任,令我们惊讶,也令我们钦佩和感动;这篇在人类文明进程中具有先觉性和超前性的文章,竟然把新的遗产观说得如此明明白白。
历史地看,新的遗产观最初总是被一些有识之士顽强地表达着。由于这些人不屈不挠的努力,逐渐得到广泛的认同,然后形成了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法国的第一部《历史建筑法案》就是作家梅里美努力促成的。到了20世纪初,英国、意大利、法国、日本、韩国等国陆续有了一些范畴不同的遗产保护法。
到了上世纪70年代,随着全球现代化的加剧,文化遗产在世界各地普遍受到惨重的摧毁。这促使新的遗产观被广泛地接受。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在《法国对遗产的认识过程》中说:“在过去20年(他指20世纪后半期),遗产的概念已经扩大,发生了变化。旧的概念把遗产认定为父母传给子女的财物,新近的概念被认为是社会的整体继承物。”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了《世界遗产公约》和《各国保护文化与自然遗产建议案》。这表明人类在遗产观上已形成共识。共同而自觉的遗产保护就开始了。
然而,对事物认识的过程总是一步步的。1972年联合国的《世界遗产公约》主要是对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这时,人类对文化遗产内涵的认识还不完整,只看到了遗产的物质性一半,还没有看到另一半非物质的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是静态的,是实体。比如文物器物、经典古籍、大文化遗址、重要的历史建筑等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则广泛得多,但常常看不见也摸不着。这中间包括民俗、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间技艺等等。
由于非物质文化大多是老百姓创造的、共同认同的,它一直被认为是底层的文化而不被重视。但它是养育我们的一种生活文化,每个人都是在这共同的文化中成长起来的。因此它直接表达着各个民族的个性特征,还有各自的认同感、亲和力与凝聚力。比如中国人的民族性情,不表现在颐和园和故宫上,而是深邃而鲜明地体现在春节的民俗之中。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最能体现各个民族的本质,也最能体现人类文化的多样性。
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是日本、韩国等国家。日本人在1950年确立的《文化财保护法》中首次提出“无形文化财”的概念,并以法律形式规定了它的范畴。韩国人也较早有了这种观念。他们早在1962年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并于1967年把江陵端午祭列为韩国的“重要无形文化财”。由于他们不懈的努力,这种前卫的遗产观渐渐得到世界各国的认知和认可。终于在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评选法》。进而在6年后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至此,人类将另一半文化遗产拥入了自己的怀抱。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上有好几种叫法。如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等等。我们过去习惯称作民间文化。现在为了与国际上的称谓相协调,便称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遗产内容由物质的、有形的、静态的,伸延到非物质的、无形的、精神的、生态的,显示了当今人类对自己的文明创造的认识进了一大步。只有进入了现代社会,才会把前一阶段文明视作遗产。因此说,当人类相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倍加珍视与保护时,一个现代的完整的遗产观便形成了。
现代遗产观也是一种现代文明观。文明的对立面是野蛮。那么,与现代文明相对便是对遗产野蛮的破坏了。
所以,人类文化遗产观的最终形成并不遥远,就在最近这30年。在这样的时间背景下,中国的文化遗产处于什么状况呢?
中国文化遗产的特殊困境
近三四十年,中国社会经历着剧烈的变化。我们的一切,包括遗产都在这剧烈的变化中不断地产生前所未有的问题,也都是一些巨大而全新的难题和挑战。
对于文化遗产来说,“文革”是一次破坏。“文革”对中华文化的损害,今天已经看得非常清楚了。“文革”“造成严重的混乱、破坏和倒退”(见《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文化领域更是如此。
我们的改革开放结束了“文革”的错误,文化事业百废俱兴,迅速发展。然而,我们还应当看到,随着经济全球化趋势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文化生态正在发生巨大变化,文化遗产及其生存环境受到严重威胁。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外来文化的认识一直有个误区。似乎有一种观点,认为当代中华文化的困境是外来文化的冲击所致,甚至认为这些麻烦是对外开放带来的。这是一种误解。如果外来文化是负面的,那么五四时代、盛唐时期,外来文化也十分迅猛,为什么没有给中华文化带来麻烦?相反,中国这条巨龙着着实实地饱餐了一顿外来的精神营养品,更加壮大了自己。从马克思的《资本论》到贝多芬、巴尔扎克、达·芬奇和牛顿,不都是“五四”那个时代舶来的吗?那时,知识分子站在中国文化的前沿从容地对外来文化进行选择,从中挑选经典。但这一次不行了,你学贯中西也没用。由于这次从外部世界一涌而入的是麦当劳、大片、畅销书、排行榜上的金曲、劲歌劲舞、超市、国际名牌、时尚,以及明星大腕满天飞。这些商品性的、快餐式的、粗鄙又新奇的流行文化一下子填满“文革”后国人空荡荡的精神空间。应该说,当前文化矛盾的本质,不是中外文化的冲突,而是我们原有的文化和商业流行文化的冲突与矛盾。所以,在“两会”上我曾经作过一个发言,题目是“警惕当前文化的粗鄙化”,所谈的是如何认识商业文化的本质及其负面效应。
进一步说,在从计划经济突然转型为商品经济时,我们没有自己的现成的商品文化,所以一定会照搬国外。然而由于语言关系,英语世界的流行文化不会一下子登陆中国,那就要通过周边的、汉字圈的、已有成熟商品文化的地区(港台)与国家(韩日)“转口”而来。20世纪80年代曾经一度冒出过自己本土的流行文化的苗头,如西北风。但这只是一种自发而非自觉的文化现象,完全跟不上飞速发展的商品社会对商品文化的需求,那就只好四处伸手。于是,武侠是香港的,歌曲是台湾的,言情是韩国的,漫画是日本的,其结果是“外边的世界真精彩”。同时商品经济的根本手段是刺激消费,刺激物欲。在物欲的社会中,必然轻视精神。尤其文化遗产是公共的精神性的事物,辄必受到冷落。
新的一轮直接对文化遗产构成影响的是高速的现代化和城市化进程中人们的某些误区。这些情况,大家都已经很清楚。现在可以说,中国的六百多座城市基本一样。残余的历史街区已经支离破碎,有的城市甚至连一点历史踪迹都没有留下。我们可以解释为对城市的改造缺乏文化准备;可以解释为老百姓迫切需要解决实际的生活问题;可以解释为在政绩压力下不得已而为之。但是终究在这个世界城市史上绝无仅有的全国性的“造城运动”中,已经将我们的大大小小的城市抹去历史记忆,彼此克隆,彼此相象。同时,堆满了罗马花园、意大利广场、美国小镇、英国郡。是不是应当反问自己一句:我们为什么会这样不珍视自己的家园、自己的遗产与文明?
我们的后代将找不到城市的根脉,找不到自我的历史与文化凭借。当他们知道这是我们的所作所为――是我们亲手把一个个沉甸甸、深厚的城市生命,变成亮闪闪的失忆者,一定会斥骂我们这一代人的无知。
积极的应对:文化遗产日
在上述的令人忧虑的背景下,文化遗产日的确立首先显示一种非同寻常的必要性和极强的现实意义。
近几年,社会上在对待文化遗产保护的观念上正在迅速觉醒,一方面是疾速的现代化造成普遍的文化失落感,引起了人们对民族传统的精神回归;一方面是协调和整体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科学发展观和全面的政绩观是一种先进和科学的思想。由此,文化遗产的保护、环境保护、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便渐渐成为政府与社会各界的关注点。
文化部主导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中宣部批准的中国民间文化抢救工程和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的调查与认定项目,正在全国各地全面展开。中央文明办着手节日文化的建设工作已发挥作用。国家正在对文化家底进行彻底的整理,以利系统而有序地加以保护。因此,一方面是国家文物局对全国博物馆物质性藏品的普查与登记,一方面是确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些工作在我国都是首次。经过严格程序申报和专家科学鉴定而批准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是推动历史文明进入现代文明的重大举动,同时使国人对自己的文化遗产真正地心中有数。这件工作做得富有远见。
这种国家行为对地方政府是一种积极的导向与推动。一种“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已经初见端倪。一些大学、科研单位相继成立了遗产保护的机构。一些学者着手“遗产学”学科的建立。具有现代文明意义的、被人类广泛认同的文化遗产观,正在我国形成。然而,对文化遗产的珍视与保护不能只是政府与专家学者的事,主要是民众的事。民众是文化创造者,是文化的主人。如果民众不珍视、不爱惜、不保护、不传承自己的文化,文化最终还是要中断与消亡。特别是和世界一些遗产保护相当成熟的国家相比,我们的工作只是初步,刚刚入轨。我们尚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公众的文化遗产意识还比较淡薄;文化遗产的本身――如上所述,全面濒危。我们的文化遗产日正是在这样的思考层面上设立的。
最早设立文化遗产日的是法国(1984年),后来遍及欧洲。在面对全球化带来的文化同质化的浪潮中,文化遗产日大大提高了欧洲各国人民对各自文化的自豪与自觉。法国每年有1000多万人(人口的六分之一)主动参加这一盛大的文化活动。在这一天,欧洲各地大到城市,小到乡镇,人民以各种方式,设法把这一天过得五彩缤纷,有声有色。这种活动既有政府出面组织,也有各界自发举办,丰富多彩,效果极好,从而大大丰富了人们的文化情怀,提高了人们对各自文化的光荣感。
在文化遗产日方面,我们不是旁观者,也没有缺席。近年来,一些省(河南省)、市(苏州市)以及大学生们(中央美院倡办、几十所大学加入的“青年遗产日”)自发地都举办了“文化遗产日”活动。今天由国家确定“文化遗产日”更为重要,它显示了当代中国对自己文明的认识高度,表现了一个民族文明的自觉。只有进入现代社会,才会把历史文明视为不可替代的珍贵的精神遗产。所以说,珍视和保护遗产的本身就是先进文化中一个重要的内容。
文化遗产日体现着当今一代中国人文明的自觉,也是一种自觉的文明。在这一天,我们做得好,一定会赢得世界的关注。
世界需要一个经济高度繁荣的中国,更需要一个社会全面进步与谐调发展、比古文明更加文明的现代中国。一个尊重自己历史文明的国家必然赢得世界的敬重。
我们的文化虽然不是人类共有的,却是人类共享的。我们保护自己文明的同时,也在为人类保护一份巨大的、珍贵、不可替代的财富。
(以上为冯骥才为《光明讲坛》专门撰写的演讲稿(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