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博物馆《“海淘东方—清代外销艺术品特展”文物运输》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时间:2026.06.11信息来源:桂林博物馆浏览次数:13

字体大小: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海淘东方—清代外销艺术品特展”文物运输项目
  展出时间:拟定于2026年7月10日至10月11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展品清单:172件(套)
  服务内容:“海淘东方—清代外销艺术品特展”文物运输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服务过程中提供所需包装材料、展品包装及拆包装、装卸、协助布撤展及点交、提供文物专用运输车辆、押运小车、文物保险等相关服务(每项服务需有报价明细)。
  采购方式:比价商议  
  二、采购内容
  1、供应商须提供“点对点”运输服务,即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具体以桂林博物馆最终方案为准)到桂林博物馆往返。
    2、供应商要于2026年 7月5日前将展品运抵目的地桂林博物馆,提供专业布展人员协助采购人布展,撤展时间另定。
    3、供应商须安排充足的经验丰富的项目人员负责包括运输、包装、布撤展等全过程操作。团队成员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服务期间均有本企业自有人员完成相应服务,服务人员具备文物、艺术品操作经验;确保项目参与人员诚实可信,无犯罪记录。
    4、本项目内外包装箱及包装材料由供应商提供,并应当计入投标总价。包装材料及包装箱制作须符合《文物包装与运输规范》( GB/T 23862-2024)的要求及环保要求,且包装箱应符合博物馆使用级别。根据文物的特点,且能够达到保护文物、适合长途运输的作用。
    5、起运前供应商须提供专业包装人员进行协助点交、文物包装、装箱、装车。
    6、运达后供应商须提供专业包装人员进行文物拆包装、协助点交、布展。
    7、供应商须配备充足的文物运输专用车辆,车辆需配备温控、避震、车内消防设备、远程定位及防盗、自带升降尾板等设施;供应商需配备押运车辆及司机。
    8、供应商负有运输货物的安全责任。在运输过程中任何展品损失(除法律规定不可抗拒因素外)均由供应商承担。
    9、供应商必须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货物运抵目的地,若在途中发生故障等影响准时到达的情况应自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供应商应及时了解道路路况信息规避一些不必须的封堵情况,若遇高速公路封路,堵车等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想办法尽快到达采购人指定目的地。
    10、供应商在结算运输时需向采购人提供运输清单,在得到采购人确认后按要求开具正规运输发票。
    11、文物运输路途中未经同意夜间不得行车,文物车过夜场地为当地博物馆,必须是封闭式场地,并配备24小时安全监控。
    12、应于操作前提供运输方案、安保方案、时间计划,如遇雷雨天、大风天等特殊情况下的应急预案,在得到采购人批准后遵照执行。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运输任务不能按时完成,抵达卸货地,需及时通知采购人,成交供应商享有免责权利,但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上述情况除外。不得自行改变运输路线、运输方式等,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13、操作过程中应保证文物的安全,对展品数量是否准确及展品有无破损承担相应的责任,因失职或操作不当造成损失,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14、应及时向采购人通报操作进程以及中间发生的各种特殊、突发状况。
    15、采购人有权监督成交供应商的全部服务,如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之处,成交人应予以改进。对于不适宜包装运输移动的展品,成交供应商同采购人共同研究商讨制定专门的包装运输方案。
    1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成交供应商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保密与安全法律法规,遵循采购人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和规章。
    17、本次项目往返文物运输和展陈期间的保险费基于所有展品总估值人民币2,499.6万元左右,保单第一受益人为桂林博物馆,在文物操作前3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需提供投保凭证原件核验。供应商承担所有借展文物相关保险(全额、全险种、无免赔)。保险时段要求为自展品点交起,至撤展后将展品点交并运达采购方指定地点止。文物出险由中标方先行全额赔付,再自行向保险公司理赔。

18.中标方严格落实保密制度,遵守国家及馆方安全保密规定。

19.因中标方原因逾期到货,每逾期1日按中标总价0.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3日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另行采购,差价损失由原中标方承担。

20.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一经查实采购人单方取消合作并追偿损失;中标人签订合同3日内缴纳合同总价8%履约保证金,项目全流程验收完毕后无息退还。

21.责任划分:布撤展操作损坏文物由承运方全责赔偿;展厅静态存放自然损耗由采购人负责;起运、到货全程录像,破损争议委托第三方文博机构鉴定,鉴定费由责任方承担。

22、因本项目运输服务内容为文物类珍贵展品,供应商需具有文物运输、布撤展经验,需提供相关服务证明文件(中标通知书或项目合同等盖章文件)。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经济责任和民事责任的企业。

2.必须具备三年以上从事文物展览运输工作经验,包装运输操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文物包装运输规范》(GB/T 23862-2009)的规定要求。可以确保文物运输的安全,并可承担由于运输而造成展品损坏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健全的组织机构,有对文物运输业务熟悉的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应的运输设备。

4.供应商近三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在文物运输和文物包装过程中未发生过重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单位法人机构均可参加投标。

5.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展品运输的项目信息。

四、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确定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对接事宜,负责人应在项目施行期间保持联络通畅,如项目遇到问题应及时响应并解决问题。

2.售后服务需求或标准:如在运输途中和布展过程中,出现丢失需按文物估价给予赔偿;如出现文物受损,则需要和馆方及文物拥有方协商修复的方案,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耗材用品,如口罩、手套、包装膜等均由供应商提供。

4、展品运输过程中,桂林博物馆安排1-2名安保人员全程押送文物,安保人员的食宿行费用由桂林博物馆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

1.采购人在供应商完成展品由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到桂林博物馆的运输点交工作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按程序支付50%合同款项;在供应商完成展品由桂林博物馆返回到中国(海南)南海博物馆的运输点交工作并通过验收后,采购人按程序支付剩余合同款项,项目结算总价款不能超过合同价总额。

2.本项目由中选供应商出具正规发票,采购人收到中选供应商提交的正规发票(发票金额应与每次支付的实际金额相等,并于每次款项支付前提交给采购人)后,采购人按程序支付上述条款所示的费用。

六、投标文件提交

1、参加竞标供应商需在2026年6月18日16:30前提供一次性报价书、相关方案和资质等竞价资料,提交材料需逐份盖章。报价内容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发生的全部费用。
  2、参加竞标的供应商,需现场提交密封包装的竞标文件,封面需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单位并加盖封印章。

提交地点:桂林博物馆(地址:桂林市临桂区平桂西路桂林博物馆),联系人:马萌,联系电话:18169697583,拒收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文件。